今天呢,先给你讲一个我遇到过的真实的故事。我一高中同学老张在老家小县城开了一家瑜伽馆,日子过得也还算惬意。前几天,老张突然给我打电话,怀疑自己可能遇到了骗子,因为瑜伽馆居然收到了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传票,还说是明星蒋勤勤把他们给告了,要求赔偿15万。
普普通通一老百姓,又离北京十万八千里的,怎么突然就跟明星扯上关系了呢?老张自然很怀疑,所以找到了我这个律师来帮忙。
我让老张把他同时收到的文件快递给我,结果收到后一看,还真是法院寄过去的,核实了一下,还真是蒋勤勤把他们给告了。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
原来是老张瑜伽馆的公众号出的问题。老张在网上看到了一篇名为“蒋勤勤热爱瑜伽”的文章。这篇文章用了很多张蒋勤勤的照片,还写了蒋勤勤的幸福生活,全篇都是正面健康的信息。老张想,这不正是自己瑜伽馆做宣传需要的吗?
于是,他在公众号里转发了这篇文章,结尾处还加了一句广告“瑜伽的幸福生活,欢迎您到某某瑜伽馆来”,然后留下了自家瑜伽馆的地址和电话。
没想到就是这么一件事捅了篓子,被蒋勤勤给起诉了,还得赔15万块钱。老张听到我确认的消息后,完全慌了,这对他小小的瑜伽馆来说,可以说是天大的事了。
为什么小小的一篇文章,还是别人的文章,却带来这么严重的后果呢?老张又该怎么办呢?
这里,你就得先了解这么几个概念了。
前面我们学过了商业名誉和商品声誉,主要指的是商家和商品在商业方面的好名声。今天我们要说的人的名誉,也可以类比来理解。
名誉,主要是对一个人品德、才能、声望、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。虽然我们在生活中可能会吐槽说,某人毫无名誉可言,但事实上,法律面前,人人都有名誉权,名誉权也是不容侵犯的一项权利。
侵害名誉权的方式主要有侮辱、诽谤、泄露他人隐私等。对于这个行为的认定,也跟我们前面学过的侵犯商业名誉、商品声誉行为类似:
主观上是有错的。不管是故意还是不应该疏忽的过失行为,都属于有错的范围。比如说,医院不小心泄漏某个患者得了艾滋病,也是有错的行为。
客观上造成了被侵犯人的名誉受损,这个结果通常也会有第三人知道。
侵犯的对象是特定的某个人。有些文学作品可能会用代号的形式影射某些人,如果观众一眼就能看出是谁,也属于“特定”的范围。
后果上,给被侵犯人造成了损害。
所以,如果有人用书面、口头或者发短信等各种方式,去侮辱别人或者诽谤造谣,损害了别人的好名声,给别人造成了损害,就会侵害到别人的名誉权。
肖像,主要是指用艺术的形式展现人的外貌形象。每个人不论男女老少、不论美丑,都享有肖像权。肖像权主要包括这三方面的内容:
每个人都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,以及自己肖像的制作专有权。说白了,自己可以用任意方式呈现制作自己的肖像,比如拍照、漫画等,别人只有在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,才可以制作。
每个人都拥有对自己肖像的使用专有权。同样的,自己的照片只有自己可以拿来商用或者其他处理,别人同样需要同意或授权。
每个人都拥有对自己肖像的利益维护权。所以,我们有权禁止别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,也有权禁止别人损害、玷污我们的肖像。
当然,在生活中,我们往往不会计较那么清楚,比如说如果你不愿拍照,别人强行偷拍或者抓拍,其实也算侵犯了肖像权,只不过朋友之间可能并无恶意,你也就不追究了。
但是,如果哪个人没有经过你的同意,为了营利的目的,而把你的照片用做商业广告、商品装潢、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,这种情况下我们通常会严格追究责任,这也是最常见的一种侵犯肖像权的行为。
著作权在国外一般被叫做版权,所以这两个词并没有明确的区分。著作权是指在文学、艺术和科学领域内,具有独创性,同时可以靠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,比如说可复制的书或者唱片等。只要符合这个要求的作品,不管是否对外发表过,都享有著作权。
生活中著作权无处不在,在网上发表东西,对作者来说基本都有相应的著作权。著作权不需要申请,作品完成就会自动获得法律保护。不过目前来说,大多数人对著作权的自我保护、对侵权行为的法律认识,都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,大众还没有形成对别人著作权付费的意识。
如果你没有经过作者同意,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,随便使用了别人的作品,就属于侵权行为。不合理不合法使用都构成侵权。侵犯著作权的行为,可能会让你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,甚至犯罪入狱。
了解了这几个概念,我们再来看老张的情况,心里应该有谱了。你可以先想想,刚刚提到的几个权利,老张的行为涉及到了吗?我们依次来看。
第一,肖像权的问题。老张显然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。
瑜伽店没有经过蒋勤勤的同意或授权,私自用了她的照片,并且在文章的最后留下本店的联系方式和地址,这明显具有营利的目的,因此构成了侵权。
未经本人同意,用于商业经营,这就是我们刚刚讲到的侵害肖像权的最典型例子。老张应该及时删除文章,停止侵害,消除影响,然后向蒋勤勤赔礼道歉,并给出相应的赔偿。
第二,名誉权的问题。老张的行为,并没有侵犯名誉权。
瑜伽店转发的这篇文章,都是对蒋勤勤的正面评价,没有任何的侮辱或者诽谤;另外,文章里用的图片也都很美,并不会对其名誉造成任何不良影响,相反会使蒋勤勤的社会评价更高。所以瑜伽店没有侵犯到蒋勤勤的名誉权。
第三个,著作权的问题。别忘了,文章是老张私自转发的,可能涉嫌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。
公众号转发别人发表过的文章是不是侵权呢?其实不管别人发没发过,如果没经同意或者授权,转发别人的文章,都可能构成侵权。老张瑜伽店的公众号私自转发了别人的文章,从法律上来说,侵犯了原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。
那么,公众号想发表别人的文章,怎么做才能不侵权呢?
一般有两种办法:
一种是找原作者授权同意,通常为了达到传播效果,在注明出处及作者本人信息时,原作者会同意转发的。
另一种是在公众号里,以链接的形式呈现,如果读者想阅读原文,通过链接跳转到本来的文章页面就可以了。
另外,再解释一个你可能比较关心的问题,从网上下载图片,用作公众号的封面或插图,会不会侵权呢?
我们平常上网时,看到有意思或者很美的图片,会顺手保存在手机电脑上,然后转发到朋友圈或在公众号里使用。然而,事实上,网上的图片同样有版权,使用不当很可能构成侵权,也就是我们刚刚提到的,信息网络传播权。
一般情况下,如果是我们的个人公众号或朋友圈使用,只要不涉及商业用途,著作权人不太会计较。但如果是公司的公众号发表,就很可能被图片版权方追责了。前面文章留过的一个思考题,葛优躺的例子,正是这种情况。
那么,公众号要怎么使用图片才能不侵权呢?
我觉得要做到下面这几点:
来源不明的图片尽量少用或不用;
使用之前联系图片版权方,并取得同意;
使用别人图片,要注明作者和出处;
不要在同一网站大量下载图片使用;
警惕所谓免费的“钓鱼”网站。
这里,我强调一下第五点,钓鱼网站的问题。有一些网站,号称可以“免费使用”,比如一些“字体库”、“图片库”。可是你一旦使用,对方就会进行公证保全证据,然后“碰瓷”找你要钱。所以,免费网站也要辨别慎用。
现在已经有不少公司因为这类问题,收到律师函或是法院传票,比如说某个公众号或官网私自使用了他人的字体、图片、代码或者软件等等。在没有合法授权、没有付费购买的情况下,动辄被索要几十万,版权问题也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。
我们来总结一下今天的主要内容:
网上的图片、文章不能随便拿来就用,要尽量取得原作者的同意,注明作者以及出处;来历不明的东西尽量不用。如果遇到版权方维权,要及时补救或删除。
明星或球星照,不经授权不要商用,也不能用于公司的广告宣传。否则一旦你的公司发展壮大,就可能会有人找人门来要求赔偿。
不在网上发布别人的负面信息,不诋毁、诽谤别人,也不要私自传播别人的隐私,否则都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也许永远有人会心存侥幸,觉得那么多人都那么做也没事,自己不会那么倒霉吧?如果你这么想,说明还是停留在没有版权意识的阶段。事实上,没被追究不代表行为合法,这是两个概念。没被追究更可能是因为你暂时还不值得追究,或是原作者还没腾出时间来,这个结果是一种侥幸罢了。
对于今天的内容,你有什么想法或者疑问吗?或者你也曾有过类似的经历吗?欢迎留言和我分享,也欢迎你把这篇文章分享给你的亲人朋友。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,法律就是这个界限,希望你也能达到“心中有数,处处有路”的境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