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交通事故的综合知识篇。我将采用问答的形式,解释一些交通事故常见的场景和问题处理。你想知道的问题应该都在其中,接下来我们依次来看。
第一问:发生了交通事故纠纷,如果我想去起诉,该怎么获得对方(肇事方)的身份信息及保险信息呢?应该去哪里的法院起诉?
老周答:在警方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后,肇事者的身份信息会体现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。如果要向法院起诉,需要获得更具体的车主信息和车辆保险情况,可以向作出事故认定的交警部门索要这些信息。
机动车的交通事故纠纷,一般可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(更准确叫做“被告住所地”),或者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。
因为很多人,本人不在户籍所在地,这种情况下,也可以向实际居住地(即经常居住地)的法院起诉。不过,在司法实践中,想要实际居住地的法院起诉,还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据,证明这个人在实际居住地已经住满一年以上。举证的困难,经常导致实际居住地的法院不能立案。
所以,大多数人选择向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。如果现场有人员伤亡,基本会在附近的医院治疗,而处理此事的交警部门,也在当地法院的管辖范围内。这样诉讼起来方便很多。
第二问:交强险和商业保险,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?
老周答:交强险的全称是,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。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,车辆上路必须缴纳的强制保险。
交强险是强制性的,不管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有没有责任,保险公司都应该按法律规定,对受害的另一方进行赔偿。
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主要为死亡伤残赔偿、医疗费赔偿、财产损失赔偿等。各项赔偿都有相应的限额,限额范围内正常赔偿。如果损失超过了赔偿的限额,还要根据事故责任大小、有没有商业险以及其他情况等综合进行赔偿。
至于赔偿限额的数目,具体要看机动车是否要承担责任。
如果在事故认定中,机动车需要承担责任,那么,对受害方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、医疗费赔偿限额为1万元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。
如果在事故认定中,机动车不需要承担责任,那么,对受害方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、医疗费赔偿限额1000元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。
而商业险,是除了交强险外,由车主自行选择的可上可不上的商业性保险。不过,我的态度一直不变——建议你有车就要上商业险。
商业险一般保括第三者责任险、自燃险、划痕险、车上人员险、车辆损失险、不计免赔险等,是交强险外的重要补充。具体的赔偿项目金额、标准、拒赔内容等,在商业保险合同中都有约定,投保时记得先弄清楚。
第三问:在网上看到了一些应对限行时段的“妙招”,有人说可以把车牌遮起来,有人说可以用胶布改成另一个号码。那么,如果被抓到的话,哪一种受到的处罚更重呢?
老周答: 第二种做法的处罚更重。
法律上规定,如果你故意遮挡、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车牌,会受到警告或二十到二百元不等的罚款,同时查到一次记12分。
这类行为通常包括:
结婚时,把车牌盖起来;
为了逃避限行,故意遮挡车牌;
超速遮挡号牌等。
如果你伪造、变造车牌,或者使用伪造、变造过的车牌,将会面临车辆扣留的结果,同时处十五天以下的拘留,并处二千到五千的罚款。如果还构成了犯罪,将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这一行为同样是查到一次记12分。
这类行为通常包括:
用胶布把车牌号的一部分给贴上,导致远看误认为其他车牌号,从而逃避惩罚;
将数字类贴纸,贴在车牌的某个数字上,改变车牌号;
直接使用假车牌等。
综合这两点分析,你可以看到,这两种行为的区别还是很大的。胶带遮挡改号的后果更严重,除了更高的罚款外,还会被拘留15天(实践中多为“顶格处罚”,也就是按照惩罚的上限来扣分、罚款,属于从重处罚)。
第四问:我不认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结果,应该怎么办呢?
老周答: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71条规定了,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,或者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,在收到认定的三天内,可以提出书面复核申请。这需要你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。
这里需要注意,有些人明明对事故认定的结果不服,但又想偷懒,觉得认定书只是诉讼中的一项证据,法院还要继续审查并判决,所以想等到法院后再提出异议。这一做法坚决不可取。
实际情况是,如果你不服事故责任认定,却不提出复核申请,法院就更不可能去推翻这一认定。收到事故认定后的三天内,就是你最好的时间选择。
第五问:我没有驾驶证开车上路,发生了交通事故,要负全部责任吗?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?
老周答:没有驾驶证开车上路,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无证驾驶。根据法律规定,不管是本身没证的、驾驶证被吊销的,还是驾驶证被暂扣的,只要你是无证驾驶,都会被罚二百元到二千元不等的罚款,还可能被拘留十五天以下。
至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,还是要一码归一码来看。无证驾驶并不代表负全责,具体责任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,由交警来认定。
第六问:我的车借给别人开,结果发生了交通事故,作为车主,我需要承担责任吗?
老周答:正常情况下来说,把车借给别人开,发生事故的话,车主不需要承担责任。
《侵权责任法》明确规定,在租赁、借用等情况下,车辆所有者和使用者并不是同一人。这种情况下,如果发生交通事故,并且需要负责的话,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偿。超过的部分,由车辆的实际使用者承担赔偿责任。
不过,如果车主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,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这一点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。当机动车的所有者或管理者,出现下面几种情况时,需要担责。
知道或应当知道车辆存在缺陷,并且缺陷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。
知道或应当知道驾驶人没驾驶证,没有驾驶资格,属于无证驾驶。
知道或应当知道驾驶人饮酒,或者其他情况不能开车。
其他可以认定所有者或管理者有过错。
第七问:交通事故造成我鼻梁骨骨折,需要住院动手术,交警认定对方要负全责,可是现在对方死活不出钱,说是有保险,我怎么办?
老周答:我们要清楚,发生交通事故并且造成人身伤亡、财产损失后的赔偿顺序。
首先应该由保险公司在“交强险”范围内进行赔偿;超过的部分,再根据双方责任大小的比例,进行赔偿。这时,如果肇事者有商业保险,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这部分的赔偿。
具体到这次交通事故,从态度上可以推测,交强险和商业险对方应该都有。这种情况下,你可以先垫付医疗费用,等到治疗结束后,再向法院起诉。同时,考虑到骨折伤情,你还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,最后要求获得全部赔偿就可以了。
第八问: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,作为受伤者,可以要求哪些赔偿?
老周答:交通事故的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、营养费、鉴定费、残疾赔偿金、残疾辅助器具费、丧葬费、被扶养人生活费、死亡赔偿金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。具体到特定的交通事故,赔偿项目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主张。
今天主要解决了交通事故这一大问题。如果你还有什么疑惑,可以留言写下你的问题,我将一一为你解答。欢迎留言分享,也欢迎你把今天的文章分享给你的亲人、朋友。多了解一点法律手段,就少一场纠纷和损失。